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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权对象扩大、新型侵权方式频现、多种犯罪行为交叉……市检察院今通报数字经济时代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犯罪案件情况:环球新视野

发表于: 2023-04-21 22:42:47 来源:新民晚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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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经济时代,信息数据等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不断改变创新环境和发展模式,但同时也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了新的工具。在传统常见的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犯罪领域,出现了侵权对象扩大、新型侵权方式频现、多种犯罪行为交叉竞合等趋势和特征。4月20日,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首日,上海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本市侵犯注册商标权、著作权犯罪形势、案件特点及工作情况。

2022年,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731件1556人(假冒注册商标罪218件564人,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476件922人,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7件70人),受理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42件111人(侵犯著作权罪38件99人,销售侵权复制品罪4件12人)。

检察机关通过分析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犯罪案件,发现总结了两类案件的特点和发展趋势。从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来看,商标侵权领域逐渐蔓延至医疗美容、网络直播等新业态,还出现了以知名高校名商标为犯罪对象的新型犯罪形式。行为人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不再局限于商品表面、外包装等传统有形载体,而是利用技术手段,呈现电子化使用特征,隐蔽性强、识别难度大。商标侵权对象扩大,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等特殊商标类型侵权情况频现。

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来看,出现集团化、规模化经营趋势。在部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,文创产业成为侵权高发领域,除玩具、图书、影视作品、游戏软件等传统被侵权对象外,剧本杀类、医疗软件类、互联网音乐类等新侵权对象开始出现。同时,各种新型侵权方式层出不穷,且范围不断拓展。黑灰产业链条扩张,犯罪呈现集团化、规模化趋势,成员间分工明确,经营规模大,犯罪金额高,社会危害性大。

针对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犯罪案件的新形势新特点,上海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知识产权“严保护、大保护、快保护、同保护”理念,围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新情况新问题,强化专业审查,把好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、法律关,持续加大对侵犯商标权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,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融合履行,为营造安全有序的创新环境,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贡献检察力量。

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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